一种新式灭烟器的制作方法

一种新式灭烟器的制作方法
该技术已申请专利。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一种新式灭烟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灭烟装置,具体涉及一种新式灭烟器。


背景技术:

2.灭烟器具有灭烟功能,既包括对抽完的烟头进行灭烟,避免烟蒂过滤棉被烤焦发出难闻异味,又包括因临时有事而对未抽完的烟临时灭烟,以便事后点燃继续抽,避免浪费。
3.现有的灭烟器基本均是单一内径的或者是连续渐变内径的:前者只有一种内径(比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8096004u),只适用于一种外径尺寸烟的灭烟,如果适用于中支烟的灭烟,则无法供细支烟和粗支烟灭烟使用;后者为连续变径的(比如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0962841),虽然适用性相对好些,但灭烟效果相对较差,因为灭烟孔内径是连续变径的,故需要将烟的前端插入灭烟器孔道足够深,才能使着火端及着火端稍后一段均与孔道内壁贴紧以相对隔绝空气,此时着火端存在受孔道内壁压迫过紧而烟絮溢出的问题,对于临时灭烟,这种灭烟器对烟支前部损伤较大,不利于再次点燃抽吸。同时,上述两种灭烟器的灭烟孔均是一端封闭一端开口,封闭端的存在不便于烟灰直接落入烟灰缸。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式灭烟器,旨在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
5.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新式灭烟器,其包括金属材料制成的圆柱本体,所述圆柱本体沿中心轴线开设有上下贯通的灭烟孔,所述灭烟孔从上至下依次包括内径梯度减小的粗支灭烟段、中支灭烟段和细支灭烟段,所述粗支灭烟段的上端设有上大下小的第一环锥导向面,所述中支灭烟段上端设有第二环锥导向面,所述细支灭烟段上端设有第三环锥导向面,所述圆柱本体的下端设有外翻的环状支撑座。
6.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7.进一步,所述粗支灭烟段的内径比粗支烟外径小0.5-0.8mm,中支灭烟段的内径比中支烟的外径小0.3-0.6mm,细支灭烟段的内径比细支烟的外径小0.2-0.5mm。
8.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各灭烟段的内径比对应的烟支外径稍小,故插入灭烟时,烟支壁与相应灭烟段的灭烟孔内壁贴合效果好,即能保证热量快速向金属制的圆柱本体传递使烟头燃烧处的温度快速降到烟丝着火点以下,同时贴合效果好使外部空气更难进入到烟头燃烧处与下方灭烟孔间的间隙中,达到适度隔绝空气阻燃灭烟的效果。
9.进一步,所述第一环锥导向面的下端内径与所述粗支灭烟段的内径相同,所述第二环锥导向面的下端内径与所述中支灭烟段的内径相同,上端与所述粗支灭烟段的内径相同,所述第三环锥导向面的下端内径与所述细支灭烟段的内径相同,上端与所述中支灭烟段的内径相同。
10.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各环锥导向面使烟支下插进入相应灭烟
段时相对更平顺,保证灭烟更顺畅。
11.进一步,所述第一环锥导向面的下端与所述粗支灭烟段上端相接处、所述第二环锥导向面的下端与所述中支灭烟段上端相接处以及所述第三环锥导向面的下端与所述细支灭烟段上端相接处分别均设置过渡圆倒角。
12.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设置各过渡圆倒角,能够使各相接处更平滑,烟支下插时不易被棱角刮伤破损。
13.进一步,所述圆柱本体由铜、铜合金、铝、铝合金或不锈钢制成。
14.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材质常见,成本低且耐用且导热效果好。
15.进一步,所述圆柱本体与所述环状支撑座一体成型。
16.采用上述进一步方案的有益效果是,生产加工方便,避免组装工序。
17.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为:
18.灭烟孔具有内径梯度减小的粗支灭烟段、中支灭烟段和细支灭烟段,以分别对应于粗支烟、中支烟和细支烟的灭烟处理,适用性好,由于各灭烟段自身的内径是不变的,故烟支向下插入灭烟时,烟支壁与相应灭烟段的内壁贴合效果好,不需过度挤压烟头即可达到降温及适度隔绝氧气灭烟的效果,同时因烟头端受挤压程度不大,故临时灭烟后基本不影响再次点燃复抽的效果。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新式灭烟器的轴测图;
20.图2为图1所示新式灭烟器的主视图;
21.图3为图2沿a-a的剖视图;
22.图4为图1所示新式灭烟器的俯视图。
23.附图中,各标号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24.1、圆柱本体;2、灭烟孔;3、粗支灭烟段;4、中支灭烟段;5、细支灭烟段;6、第一环锥导向面;7、第二环锥导向面;8、第三环锥导向面;9、环状支撑座;10、过渡圆倒角。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若用到“上”、“下”、“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方位的术语,其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7.如图1至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式灭烟器,其包括金属材料制成的圆柱本体1,所述圆柱本体1沿中心轴线开设有上下贯通的灭烟孔2,所述灭烟孔2从上至下依次包括内径梯度减小的粗支灭烟段3、中支灭烟段4和细支灭烟段5,所述粗支灭烟段3的上端设有上大下小的第一环锥导向面6,所述中支灭烟段4上端设有第二环锥导向面7,所述细支灭
烟段5上端设有第三环锥导向面8,所述圆柱本体1的下端设有外翻的环状支撑座9。
28.需要说明的是,环状支撑座下端面的形状可以设置为平面或具有一定弧度的曲面,原则是与配套使用的烟灰缸槽内底面良好配合,保证环状支撑座置于烟灰缸内时下表面与烟灰缸槽内底面贴合较好,从而灭烟时尽量减少外界空气从环状支撑座下端面与烟灰缸底面间隙进入灭烟孔的量,确保较好灭烟效果。
2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粗支灭烟段3的内径比粗支烟外径小0.5-0.8mm,中支灭烟段4的内径比中支烟的外径小0.3-0.6mm,细支灭烟段5的内径比细支烟的外径小0.2-0.5mm。
30.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内外径差值范围只是相对较为优选的并非完全限定内外径差值的范围,实际生产时可根据需要灵活设置。
3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环锥导向面6的下端内径与所述粗支灭烟段3的内径相同,所述第二环锥导向面7的下端内径与所述中支灭烟段4的内径相同,上端与所述粗支灭烟段3的内径相同,所述第三环锥导向面8的下端内径与所述细支灭烟段5的内径相同,上端与所述中支灭烟段4的内径相同。
32.需要说明的是,各环锥导向面均是上端直径大于下端的直径,另外各环锥导向段上下端直径的差值、轴向上间隔的距离以及各灭烟段在轴向上的长度均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通常将各灭烟段的长度控制在1.5-2.5cm,各环锥导向段的长度控制在0.25-0.85cm之间。
3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环锥导向面6的下端与所述粗支灭烟段3上端相接处、所述第二环锥导向面7的下端与所述中支灭烟段4上端相接处以及所述第三环锥导向面8的下端与所述细支灭烟段5上端相接处分别均设置过渡圆倒角10。
34.需要说明的是,各环锥导向面的上下两端优选的均作过渡圆倒角。
3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圆柱本体1由铜、铜合金、铝、铝合金或不锈钢制成。
3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圆柱本体1与所述环状支撑座9一体成型。
3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新式灭烟器的基本原理为:使用时将该新式灭烟器置于烟灰缸内,环状支撑座下端面与烟灰缸内底面贴合;需要灭烟时,将烟点燃端向下插入到灭烟孔中,通常是插入到烟支明显受到阻挡的程度为止,烟支点燃端在灭烟孔中应受金属制圆柱本体的导热作用而降温且灭烟孔因烟支上部与孔内壁的贴合而氧含量逐渐降低,从而使烟因降温及缺少助燃氧气而熄灭;具有适用粗支、中支和细支灭烟的各灭烟段,实际使用的效果较好。
38.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